▌活動期間:2024/12/01 00:00 至 2025/12/31 23:59

▌參加資格:限 2024/12/01 ~ 2024/12/31 期間新加入Yahoo好朋友計畫的會員,需同意Yahoo好朋友計畫服務條款,並於會員中心累積滿 3次簽到。

▌活動說明:
新人禮100奇摩值:
首次加入好朋友計畫會的會員,可於會員中心點擊「新人大禮包」獲得100奇摩值。每日開啟APP自動簽到即可獲得奇摩值獎勵,另可於會員中心點擊「奇摩值任務」完任務賺取更多奇摩值。
新朋友免費領「Uber/Uber Eats 50元抵用券」:
具參加資格的會員,於2024/12/31(含)前,於會員中心累積滿 3次簽到,就可以用 100 點奇摩值,於Yahoo APP兌換「Uber/Uber Eats 50元抵用券」乙份。 票券效期到2025/3/31,逾期無效。

▌兌換時間:2024/12/01 至 2024/12/31 週一至週五 11:00 開放兌換

▌兌換說明:

  • 兌換路徑:YahooAPP會員中心兌換中心
  • 獎項於活動期間週一至週五開放兌換,每日限量 100 份,一個會員帳號限兌換一張。
  • 新會員兌換後,將獲得一組【Uber/Uber Eats 50元抵用券】 序號,請複製後至Uber/Uber/Uber Eats 輸入歸戶。抵用券序號亦可至『我的兌換券』中查詢。
  • 【Uber/Uber Eats 50元抵用券 歸戶方式】
    • 本券可適用 Uber / Uber Eats 。
    • 抵用券序號歸戶方式,請至Uber / Uber Eats App > 帳戶 >錢包 中歸戶,示意圖參考https://bit.ly/3B1mCvF
  • 【Uber APP 使用方式】
    • 請下載 Uber APP 登入會員,輸入上下車地點後,選擇【付款方式】 > 【輸入抵用券代碼】(票券序號),以享折扣。
    • 本抵用券限於 Uber 營運範圍內使用,如實際行程費用超過抵用券額度,超出之差額須由用戶自行負擔,Uber及合作車隊將以該用戶所預設/選擇的付款方式結清差額。
  • 【Uber Eats APP 使用方式】
    • 請下載 Uber Eats APP 登入會員,輸入訂購商品欲送達之地址,選擇喜愛商品後,至結帳頁面輸入抵用券序號以享折扣。
    • 本抵用券需先於 Uber Eats 外送訂餐前於Uber Eats APP 歸戶,方能折抵訂單費用。Uber Eats 抵用券歸戶流程:開啟Uber Eats APP > 右下角【帳戶】>【錢包】>【新增抵用碼】。本抵用券適用於 Uber Eats APP的美食外送、外帶自取、生鮮雜貨與優市外送服務。
    • Uber Eats平台目前美食外送範圍及合作商家夥伴服務時間,請參照 Uber Eats 官網,實際情況請依店家營業時間為主。
  • 【票券注意事項】 本電子票券係由精誠資訊喜客券發行,若兌換有任何問題,請聯絡TGo點數兌換平台客服信箱(常見問題>聯絡我們)。 如對於使用 Uber/Uber Eats 抵用券有疑問,請聯絡Uber 客服團隊: business-support@uber.com
    • 本抵用券之面額為實際售價,票面上所載金額可折抵等同價值之費用。
    • 本券之歸戶效期為兌換當日起算之90天,本券歸戶為抵用券後,抵用券需於90天內使用完畢,逾期無效。
    • 本抵用券經領取存入 Uber / Uber Eats 帳號後不可退還,恕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或其他同等金額的抵用券,請謹慎使用。
    • 本抵用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應一次使用完畢。單筆訂單商品消費金額需大於或等於本券面額。本抵用券經兌換後不可退貨,請謹慎使用。
    • 本抵用券一經取消或退貨,則視為已使用,恕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或要求提供同等金額的抵用券。
    • 本抵用券僅限兌換之 Uber / Uber Eats APP 帳戶持有本人使用,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出售、轉讓、轉售、退還或用作其他用途。如經發現並證實,該抵用券將予以取消處理。
    • 本抵用券得與 Uber / Uber Eats 其他行銷活動併用,亦可與Uber One會員方案合併使用。Uber 及合作車隊 / Uber Eats 有隨時調整行銷活動內容方案及終止該活動之權利。
    • 本抵用券於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開立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 本抵用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本抵用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 本抵用券序號券為不記名,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 會員首次在兌換中心兌換獎勵時,須先透過手機號碼進行帳號驗證。但倘若會員帳號於首次兌換獎勵前一年內已完成手機驗證者,則無需再次進行驗證。

▌活動期間:2024/12/19 10:00 ~ 2025/01/01 23:59

▌活動資格:限Yahoo好朋友計畫會員 免費加入!新會員立即領100奇摩值

▌活動方式:Yahoo會員於活動期間內,可至 YahooApp > 會員中心 > 兌換中心 以0點奇摩值參加「好朋友聖誕禮|Uber Eats $500元」抽獎,另有奇摩值隨機中獎,最高1000點

▌獎項內容: Uber eats $500元現金抵用代碼,共70名

▌得獎公布:
每次抽獎後可立即得知獎項結果,本活動將不另行公佈得獎名單,惟參加者可至YahooApp活動抽獎頁面查詢個人得獎紀錄。得獎紀錄留存至2025年01月10日23:59。

▌兌換說明:

  • 活動結束後Yahoo將比對得獎者資格,資格認定以Yahoo系統為準。
  • 如抽中奇摩值:奇摩值將於得獎後即刻匯入得獎帳號,有效期限為六個月,可於有效期間內在會員兌換中心免費兌換各式好禮。
  • 如抽中【 Uber eats $500元現金抵用代碼】:請於2025年01月10日23:59前歸戶,並於在2025年02月14日前使用完畢,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 【 Uber eats $500元現金抵用代碼歸戶方式】:
    • 請先下載Uber Eats App並註冊開通Uber Eats帳號
    • 兌換成功後,點選該兌換券面上黑色「兌換商戶優惠券」按鈕
    • 確認立即兌換,點選橘色「立即使用」按鈕
    • 自動開啟Uber Eats App, 點選接受優惠券,此優惠券自動匯入Uber Eats錢包,供下次消費折抵
  • 【 Uber Eats $500元現金抵用代碼】使用方式:
    • 優惠券使用效期至2025/02/14
    • 每張優惠券限用一次
    • 每張優惠券僅供每個Uber Eats帳號開通使用一次,無法多張優惠券累積兌換
    • Uber Eats優惠券條款及細則:
  • 得獎者應自行注意得獎聯絡資訊填寫是否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贈品無法寄送,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求補發。
  • 會員首次在兌換中心兌換獎勵時須先透過手機號碼進行帳號驗證。但倘若會員帳號於首次兌換獎勵前一年內已完成手機驗證者,則無需再次進行驗證。
  • 兌換路徑:YahooAPP會員中心兌換中心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得取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
  •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Yahoo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Yahoo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Yahoo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Yahoo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Yahoo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 得獎者應於Yahoo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Yahoo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或利用Yahoo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Yahoo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證明文件,否則Yahoo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得獎者應自行注意得獎聯絡資訊填寫是否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贈品無法寄送,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求補發。
  • 得獎者於回傳Yahoo所要求之資料及文件時,即表示得獎者了解並同意Yahoo得為執行寄送獎項事務,於必要範圍內處理及使用得獎者所提供之資料及文件;如得獎人不同意,Yahoo及新電科技有限公司將無法完成領獎程序,得獎人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Yahoo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Yahoo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Yahoo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Yahoo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Yahoo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Yahoo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 Yahoo有權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