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期間: 110/1/1~110/3/31
1. | 活動新戶定義:新戶係指被推薦人申辦前6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中國信託銀行信用卡正卡(不含簽帳金融卡)之客戶。 |
2. | 本活動推薦成功定義:被推薦人需於110/3/31(含)前透過本通路完成中國信託銀行Yahoo聯名卡申辦,於110/4/15(含)前核卡,且於核卡30天內完成選擇之首刷禮消費門檻,始能計入推薦人推薦成功累積件數。 |
3. | 被推薦人刷卡消費認定需以該核發之新卡刷卡消費為準,累計消費正附卡合併計算,且消費金額計算為符合活動說明之核卡天數內之累計刷卡消費並完成請款之一般消費,始得列入計算。 |
4. | 本活動限本通路申辦,外國人、附卡申辦恕無法參加。每位被推薦人僅限有一位推薦人且不可自我推薦。 |
5. | 本活動之推薦人需持有中國信託銀行有效之信用卡,且不得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任一期信用卡帳款或有遭本行強制停卡之情形,方可參加與獲得推薦禮。 |
6. | 被推薦人若透過不同推薦人,或同時以本行其他通路申辦中國信託銀行Yahoo聯名卡,本行將以核卡時間先後作為是否適用本活動之依據,推薦禮亦由最先推薦成功之推薦人獲得。 |
7. | 本活動新戶/舊戶推薦禮回饋範例說明: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登錄取得推薦代碼,且被推薦人皆符合推薦成功定義:(1)1位新戶,推薦人可獲得刷卡金NT300元;(2)2位新戶,推薦人可獲得每戶刷卡金NT500元,即共NT1,000元;(3)3位(含)以上新戶,推薦人可獲得每戶刷卡金NT800元,範例:若推薦5戶,可獲5x NT800元=NT4,000元;(4)推薦舊戶,推薦人可獲每戶NT200元刷卡金。 |
8. | 本活動推薦禮刷卡金回饋時點,將於110/4起陸續回饋於推薦人信用卡帳上。 |
9. | 參與本活動之被推薦人,若活動期間退貨交易致使其符合本活動之總金額未達活動門檻,或回饋核發時如被推薦人已停卡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本行得逕行認定推薦不成功,另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特約商店及被推薦人涉及蓄意人為操作等不正當行為,本行除認定推薦不成功外,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10. | 本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贈獎所得扣繳或/及申報,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本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獎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
11. |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中國信託銀行得保留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相關事宜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