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寄商品需以不透明包材完整密封,並符合以下包裹材積及相關規範說明。若不符合規範,統一超商物流人員可視情況而不受理貨品。
• 重量:重量≦5kg
• 尺寸:長、寬、高三邊總和小於(含)105公分、單邊長度小於(含)45公分,賣家需包裝妥善完整,內容物不得突出或裸露,方可交寄。
以下貨物不得使用本服務:
- 不符包裝規範之物品(含超材超重)、包裝不良品
-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 信用卡、提款卡、金融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 動、植物類或寵物。
- 危險物品、爆裂物、易燃品、槍砲彈藥刀類等及其他違法物品。
- 生鮮食品類,或需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 證件類如准考證、護照、機票等或具通信性質信函。
-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
- 有毒性物品、具危險性或有違政府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物品。
- 易碎品、精密儀器、需特定環境、特定方向儲存或擺放之物品。
- 違反Yahoo奇摩拍賣刊登規範之商品
其他包裝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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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交寄之商品,同一包裝外除超商驗收使用的出貨條碼標籤外,不得有其他條碼類標籤出現(含貨運的託運單),避免機器判讀錯誤,如單件商品出貨時,請再以外箱/袋包裹後,再行黏貼貨運託運單,避免出貨標籤與貨運託運單同時出現在商品外包裝上。
- 寄件商品請妥善包裝並放入適當且足量的緩衝包材以避免配送過程中碰撞損毀,如商品因用戶包裝疏失所造成之毀損滅失,全家便利商店不負賠償責任,如買家或全家便利商店因此致權益受損,用戶並應對買家或全家便利商店負完全賠償責任。
- 出貨標籤需妥善牢貼於商品外包裝上,同一配送編號之商品不得分開包裝,每件交寄商品限貼一張出貨標籤單、同一配送編號之出貨標籤不可重覆使用。
- 訂單已取消之商品(含逾期取消或經重新結帳之舊單號),切勿再行交寄,如因此所衍生的後續處理費用需由賣家負擔。
- 內含液體之罐裝商品,請加強罐口(瓶蓋、瓶頸、按壓噴頭等)之包裝安全措施,如包裝不當造成洩漏,全家便利商店不負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他方權益受損,賣家應負賠償責任。
取貨付款物流交寄使用方法
- 若買家購買提供全家取貨付款服務之商品,必須先進行結帳才可選用,完成結帳後,賣家可於依系統指示「執行出貨」,將出貨檔上傳至標籤列印平台,列印「全家取貨付款出貨標籤」 (請務必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 ,逐筆黏貼於正確商品外包裝上,再一併將黏貼標籤完畢的商品裝箱後 (不可散裝到貨),寄送到全家便利商店指定的收貨地點(物流中心)進行驗收。
- 賣家於系統「執行出貨」後,應於五天內將商品寄達超商物流中心進行驗收,逾期訂單將會取消無法配送而進入驗退程序(依物流中心收貨之日期為主,請預留貨運所需配送時間提早寄出)。
- 賣家委託之貨運將商品送達物流時,物流中心驗收方式採快速驗收,僅對點進貨箱數不拆箱對點,建議賣家打包封箱前應確實清點件數,於包裝全程中可進行錄影或拍照存證以供日後備查。
- 兩家超商的物流中心收貨地址不同,如賣家同時使用兩家超商之取貨付款服務,出貨裝箱時請留意商品之正確分類及貨運託運單的正確填寫與黏貼,切勿將不同超商通路取貨之商品混裝,且避免寄送到錯誤的超商物流中心,如因賣家因寄錯超商物流中心所衍生的商品遺失或其他爭議,賣家須自行負責。
- 使用限制:
「全家取貨付款服務」:商品總額加上運費應在20,000元以下,若貨品遺失,賠償款項金額不得大於新台幣20,000元整。
寄件價格:優惠價。
• 賣家需自行負擔出貨地點至全家物流中心間之商品運送費用(退貨亦同)。
※建議賣家平均每次使用超商取貨款服務寄送之商品件數達10件以上時,再考慮開啟物流交寄功能。提醒您!開啟物流交寄功能後,便無法使用門市交寄功能。
※兩種寄件模式不可混用,申請寄件方式轉換前,請將舊交寄模式之訂單先行完成交寄 。
※全家取貨付款商品物流交寄收件地址:桃園縣大溪鎮仁善里15鄰松樹21-12號 電子商務部收
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日 AM08:00~14:00
寄送時程
今日送達超商物流中心驗收成功之貨件,可於次日配達買家指定門市。
※ 部份特殊門市因週末不營業或其他特殊原因之故,恕不在保證次日到貨承諾之中,特殊門市名單請參閱全家便利商店官網。
取件須知
- 貨品到門市的當天,Yahoo!奇摩拍賣會以手機簡訊與email通知買家取件時間,買家必須在7天內取件完畢。
- 選用「全家取貨付款」的買家僅需至櫃臺繳費即可領取商品。
-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取貨前請確認貨件資訊,貨件一經領取,即無法由門市接受退貨/退款。
賣家取回退貨須知(驗退/門市刷退)
- 全家取貨付款服務退貨商品(含門市刷退及驗退)領取地址:桃園縣大溪鎮仁善里15鄰松樹21-12號
作業時間:AM08:30~14:00
- 驗退(商品不符寄件規範):
- 賣家使用物流交寄方式將超商取貨付款商品寄達超商物流時,超商物流人員會檢視商品是否符合配送規範,如發現商品為:超材、包裝不良或破損、條碼錯誤或無法判讀、或足資認定內容物為上開禁運類別商品時,將以驗退方式處理,賣家需依申請超商取貨服務物流交寄模式時所設定之退貨週期及退貨方式,前往超商退貨作業之物流中心取回該驗退商品。
- 門市刷退(買家逾期未取):
- 超商取貨付款商品自送達買家指定之取貨門市日起算,如七天後仍未被買家所領取,將退回物流中心進行退貨作業,賣家收到退貨通知後,須依申請超商取貨服務物流交寄模式時所設定之退貨週期及退貨方式,前往超商退貨作業之物流中心取回該驗退商品。
- 如「驗退」或「門市刷退」商品,賣家未按時依申請服務時所設定之退貨週期及方式領回,超商物流中心人員得自行指定貨運或宅配商,以貨到付運費之方式,將應退回之商品退回賣家申請服務時所登載之退貨收貨地址,賣家不得拒收,如發生拒收之狀況,商品將退回物流中心進行招領,賣家如欲申請領回,需付清因拒收所衍生之相關配送費用。如招領期滿30天賣家仍未領回商品,則視同賣家已放棄該商品之所有權,超商物流中心得逕行銷毀,賣家不得異議,並停止賣家使用全家取貨付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