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97年3月17日~97年4月17日
參加資格:活動期間參加 “美人春遊賞花季”下標購買指定賣家商品之拍賣會員帳號即可參加抽獎(需提供拍賣會員帳號與指定賣家商品之拍賣編號);如經Yahoo!奇摩拍賣發現,參加本活動之拍賣編號,因買家因素而未完成該筆拍賣編號之交易,或買家有其他違反平台交易規範的行為,Yahoo!奇摩拍賣將取消該拍賣會員因該筆拍賣編號所獲之得獎資格。
獎項 : 台北~北海道來回機票雙人同行兌換券 (市價24,000;使用期限2008/05/05~2009/05/04) - 使用說明: 本機票兌換券可搭乘聯合航空或中華航空五日台北~北海道團體來回機票 ,相關使用方式依照航空公司機票兌換卷之使用規則為依歸。
機票使用注意事項
機票兌換券適用日期:2008/05/05~2009/05/04。
機票兌換券使用方式:中獎人得將預計出發的日期、護照上的英文名字、連絡電話、eMail寫在此券上,傳真至點金網(www.surfgold.com.tw)即可。點金網將於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訂位作業。
機票兌換券之機票為年票,意即回程效期自出發日算起,最長可停留12個月。
機票兌換券之機票限開電子機票。
機票兌換券不得轉換為現金,且不得與其它優惠案共同使用。
若出發日遇旅遊旺季,或航空公司訂定之調漲日期則需自行補足差價,調整之費用以航空公司之公告為準。
本機票兌換券不包含兩地機場稅、兵災險、燃油費及其他稅項。
本券需蓋有新加坡商點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章始之生效。
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新加坡商點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修訂之旅遊契約書規定。
名額:由電腦隨機自符合本活動資格的拍賣會員帳號中抽出1名
得獎公佈時間及方式:於97年4月21日前公告於Yahoo!奇摩拍賣首頁,並以email與電話知得獎人。
領獎與棄權:“台北~北海道來回機票雙人同行兌換券”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完備之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Yahoo!奇摩將於確認領獎文件無誤後寄送獎項。
二、 活動注意事項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Yahoo!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Yahoo!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Yahoo!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Yahoo!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奇摩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奇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Yahoo!奇摩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Yahoo!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Yahoo!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Yahoo!奇摩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Yahoo!奇摩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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