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網友投票評選:
  1. 請網友至「我要投票」頁面選擇心目中最優質的餐廳,點選投票按鈕後,輸入e-mail住址即可針對該餐廳投票,請注意,一個e-mail住址對同一餐廳只能投一票,後續的「網友意見」評論部分如未完成,則未取得抽獎資格。各餐廳得票數將即時更新於50大餐廳投票頁面。
  2. 票選活動結束後,Yahoo!奇摩將根據各餐廳得票數排名,計算各餐廳於網友投票部份獲得的加權計分,
    詳細計分請參考下表:
    得票數排行 第1名~第5名 第6名~第10名 第11名~第20名 第21名~第30名 第31名~第50名
    加權計分 40分 35分 30分 20分 10分

  3. 凡Yahoo!奇摩會員參加本次投票並於活動期間對選擇餐廳完成「網友意見發表」者,Yahoo!奇摩將於10月16日下午16時投票截止後,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6名符合資格網友,致贈1萬元獎金;另抽出10名符合資格網友,致贈Sony NW-E003 (1G) MP3隨身聽一台。
美食評鑑團評選:
  1. 第一階段選出的20位平民美食評審名單,需各自前往Yahoo!奇摩指定的6家入圍店家完成試吃,且分別於10月2日和10月9日前各交3篇1,000字內關於6家店家的試吃心得文章(附相關照片至少一張,文章圖片規格說明),予Yahoo!奇摩刊載於「平民美食大賞」官方部落格。如未能依時提供心得及圖片,將取消評審資格,亦不得領取試吃獎金,每位評審之活動試吃獎金4,000元,將統一於2006年10月25日發放。

  2. 20位平民美食評審將依據「價格合理度」、「服務滿意度」、「交通便利度」、「餐飲美味度」、「食材新鮮度」、「裝潢與氣氛」六項評比標準 (各項為1~5分,滿分為30分),針對指定試吃的6家餐廳進行評比,連同試吃心得一併提供給Yahoo!奇摩生活+ 平民美食活動小組, 表格下載 例:

  3. 多位美食評審對同一餐廳的評分,將取平均值做為該餐廳美食評鑑團評選部份的分數。

  4. 這20位平民美食評審保證所提供之圖片以及文章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人格權、著作權) 或有違反法令之情事。若Yahoo!奇摩因使用文章或照片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報名者應賠償甲方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5. 且入選的美食評審同意永久授權Yahoo!奇摩使用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所有文章以及圖片,於其他相關服務網站。之後如有其評審資格被取消之情事,取消資格前已交予Yahoo!奇摩並已張貼於部落格之文章及照片,其授權不得撤銷。

  6. 平民美食評審將有機會接受Yahoo!奇摩安排,配合活動期間與後續活動之記者會及新聞媒體採訪。詳細之配合事項,將以email個別聯絡說明。如無法配合者,視為放棄平民美食評審之資格。又後續若未配合者,Yahoo!奇摩並得取消其平民美食評審之資格。

Yahoo!奇摩編輯評選:
  1. Yahoo!奇摩編輯評審,將在2006年10月16日票選活動結束後,依據各商家網友滿意度、評價人數、網友意見等,針對50家餐廳進行評比(滿分為30分)。

  2. Yahoo!奇摩在投票活動截止後,根據網友投票排名加權計分(佔40%)、美食團評鑑評選計分(佔30%)、Yahoo!奇摩編輯評鑑(佔30%) 三方面累計總分,選出Top20的平民美食餐廳,並於2006年10月25日公佈。此20家決選勝出的平民美食餐廳,將可獲得Yahoo!奇摩生活+ 頒贈優勝獎狀一只,同時免費享有Yahoo!奇摩生活+商家廣告服務「網路名片」1年份。
  1. Yahoo!奇摩將在2006年11月8日前,以電話或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唯得獎者個人資料填寫不實或未齊全者,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2. 針對Top 20的餐廳獲得之「網路名片」免費廣告服務,將統一於2006年12月1日開通供得獎餐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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