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費用是您使用Yahoo!奇摩拍賣刊登功能,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刊登功能使用費分成兩種:
一般分類的計費標準
注意事項:
- 拍賣天數2 ~ 10天,皆收取相同費用。
- 同筆商品(同一個拍賣編號)內:
費用 = 3元 x 商品數量, 但超過10件仍收30元
- 當商品無人得標:自動重新刊登不計費(須於刊登時選擇自動重新刊登1次)
舉例說明:
例一:您刊登「SONY CLIE PEG-NX80V」1台,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元;如果您要同時賣10台,商品數量設定為10,則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0元;若您要同時賣20台,刊登功能使用費依然只收10台的費用,還是30元。
例二:您分別刊登20筆不同的商品(不同拍賣編號),每筆商品數量都是1件,則刊登功能使用費總計為60元。
特殊分類(汽機車、旅遊、房地產)的計費標準
| 分類 |
刊登功能使用費 |
上線推廣價 |
| 汽車、房屋出租、房屋出售、店面頂讓、土地租售 |
200元 |
100元 |
| 機車、國內旅遊、國外旅遊 |
60元 |
30元 |
|
注意事項:
- 一筆商品(同一個拍賣編號)數量只能設定1件,刊登天期一律固定為15天
- 特殊分類的商品大多需要於成交前先確認商品狀態、規格,或需親自看貨,因此賣家在這類商品的描述中可以留下聯絡電話。
- 特殊分類的商品刊登,不提供設定直接購買價,及自動重新刊登功能。
- 特殊分類的商品刊登不提供(商品無人得標)自動重新刊登選項。
- 汽機車百貨與旅遊票券類仍屬一般分類商品
請注意!當服務開始收費後,由於各分類的費用可能不相同,我們不允許您在刊登完畢後再為商品更改分類;而修改商品數量將影響費用的計算,因此不允許您於商品刊登期間增加商品數量。 |